近期,合肥市审计局审计发现我局代收范围的商业零售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建筑业行业中的部分企业存在未缴或少缴2016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现根据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对有关补缴事项提示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57号)有关规定,请上述五个行业中未缴或少缴2016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企业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或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办理补缴。
缴费标准根据《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零售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建筑业按营业额的0.5‰征收,其中服务业中的旅店业按营业额的4‰征收。
二、企业补缴时,请务必正确填写“税款所属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不能与正常申报期应缴费款合并缴纳。
三、我局将于9月30日向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传递审计结论应补缴未补缴的企业清册。市城管局将依据住建部第157号令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规定,予以追缴及处罚。并将行政处罚结果推送至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如有疑问或需要提供缴费辅导请及时联系您的主管地税分局。
365bet在线体育
2017年8月9日